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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书

《老舍的写作生涯》
老舍

若是学者才准念书,我就什么也不要说了。大概书不是专为学者预备的;那么,我可要多嘴了。从我一生下来直到如今,没人盼望我成个学者;我永远喜欢服从多数人的意见,可是我爱念书。书的种类很多,能和我有交情的可很少。我有决定念什么的全权,自幼儿我就会逃学,楞挨板子也不肯说我爱《三字经》和《百家姓》。

对,《三字经》便可以代表一类——这类书,据我看,顶好在判了无期徒刑以后去念,反正活着也没多大味儿。这类书可真不少,不知道为什么;也许是犯无期徒刑罪的太多;要不然便是太少——我自己就常想杀些写这类书的人。我可是还没杀过一个,一来是因为——我才明白过来——写这样书的人敢情有好些已经死了,比如写《尚书》的那位李二哥。二来是因为现在还有些人专爱念这类书,我不便得罪人太多了。顶好,我看是不管别人;我不爱念的就不动好了。好在,我爸爸没希望我成个学者。

第二类书也与咱无缘;书上满是公式,没有一个“然而”和“所以”。据说,这类书里藏着打开宇宙秘密的小金钥匙。我倒久想明白点真理,如地是圆的之类;可是这种书别扭,它老瞪着我。书不老老实实地当本书,瞪人干吗呀!我不能受这个气!有一回,一位朋友给我一本《相对论原理》,他说:明白这个就什么都明白了。我下了决心去念这本宝贝书。读了两页“配纸”,我遇上了一个公式,我跟它“相对”了两点多钟!往后边一看,公式还多了去啦!我知道和它们“相对”下去,它们也许不在乎,我还活着不呢?

可是我对这类书,老有点敬意。这类书和第一类书有些不同,我看得出。第一类书不是没法懂,而是懂了之后使我更糊涂。以我现在的理解力——比上我七岁的时候,我现在满可以作圣人了——我能明白“人之初,性本善”。明白完了。紧跟着就糊涂了;昨儿个晚上,我还挨了小女儿——玫瑰唇的小天使!——一个嘴巴。

我知道这个小天使的性不本善,她才两岁,第二类书根本就看不懂,可是人家的纸上没印着一句废话;懂不懂的,人家不闹玄虚。它瞪我,或者我是该瞪。我的心这么一软,便把它好好派在书架上;好打好散,别太伤了和气。

这要说到第三类书了。其实这不该算一类;就这么算吧,顺嘴。这类书是这样的:名气挺大,念过的人总不肯说它坏,没念过的人老怪害羞地说将要念。譬如说“元曲”,太炎“先生”的文章,罗马的悲剧,辛克莱的小说,《大公报》——不知是哪儿出版的一本书——都算在这类里,这些书我也都拿起来过,随手便又放下了。这里还就属那本《大公报》有点劲。我不害羞,永远不说将要念。好些书的广告与威风是很大的,我只能承认那些广告作得不错,谁管它威风不威风呢。

“类”还多着呢,不便再说;有上面的三项也就足以证明我怎样的不高明了。

该说读的方法。

怎样读书,在这里,是个自决的问题,我说我的,没勉强谁跟我学。第一,我读书没系统。借着什么,买着什么,遇着什么,就读什么。不懂的放下,使我糊涂的放下,没趣味的放下,不客气。我不能叫书管着我。

第二,读的很快,而不记住。书要都叫我记住,还要书干吗?书应该记住自己。对我,最讨厌的发问是:“那个典故是哪儿的呢?”“那句书是怎么来着?”我永远不回答这样的考问,即使我记得,我又不是印刷机器养的,管你这一套!

读得快,因为我有时候跳过几页去。不合我的意,我就练习跳远。书要是不服气的话,来跳我呀!看侦探小说的时候,我先看最后的几页,省事。

第三,读完一本书,没有批评,谁也不告诉,一告诉就糟:“嘿,你读《啼笑因缘》?”要大家都不读《啼笑因缘》,人家写它干吗呢?一批评就糟:“尊家这点意见?”我不惹气。读完一本书再打通儿架,不上算。我有我的爱与不爱存在我自己心里。我爱念什么就念,有什么心得我自己知道,这是种享受,虽然显着自私一点。

再说呢,我读书似乎只要求一点灵感。“印象甚佳”便是好书,我没工夫去细细分析它,所以根本便不能批评。“印象甚佳”有时候并不是全书的,而是书中的一段最入我的味;因为这一段使我对这全书有了好感;其实这一段的美或者正足以破坏了全体的美,但是我不去管;有一段叫我喜欢两天的,我就感谢不尽。因此,设若我真去批评,大概是高明不了。

第四,我不读自己的书,不愿谈论自己的书。“儿子是自己的好”,我还不晓得,因为自己还没有过儿子。有个小女儿,女儿能不能代表儿子,就不得而知。“老婆是别人的好”,我也不敢加以拥护,特别是在家里。但是我准知道,书是别人的好,别人的书自然未必都好,可是至少给我一点我不知道的东西。自己的,一提都头疼!自己的书,和自己的运气,好像永远是一对累赘。

第五,哼,算了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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